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总部企业产业优惠扶持政策招商

1、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综合型企业总部政策

营业收入(销售收入)超过5亿元人民币(含),且年度经济贡献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(含);或年度经济贡献超过2亿元人民币(含);以投资或授权形式对2家及以上分支机构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。其中,除本市外,拥有1家及以上分支机构。

按公司能级、办公面积、营业收入、税收及增长、业务收入占比、情况进行评分(每获得1分奖励30万元),最高奖励3000万元;

2、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功能型企业总部政策

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人民币(含),且年度经济贡献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(含);或年度经济贡献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(含),经母公司(集团)授权,承担集团内相应区域分支机构管理决策、资金管理、采购、销售、物流、结算、研发、培训等一项或多项总部功能。

按母公司能级、办公面积、营业收入、税收及增长、业务收入占比、研发人员数量等情况进行评分(每获得1分奖励15万元),最高奖励1500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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